提出异议
11月11日上午9:30,华美连锁超市采购经理李军发了一份传真(第1计:以书面的形式发送对价格异议的通知,更具信服力。口头异议没有这种震慑力),这是给苏瑞公司的销售经理王杰的,传真如下:
To 苏瑞公司:
对于贵司6日发来的2009年度A系列洗发水12元的报价,我们感到很意外(第2计:永远不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,要对对方的报价表示意外),该价格比我们能接受的本钱要高出20%(第3计:提出的价格异议数据要看似很正确)!
经过我们调研部8人小组4天时间对10家同类品牌、5家超市的调查,这样的价格不仅使我们没有任何操纵空间,并且,即使我司按本钱价销售,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也没有任何上风(第4计:说服的依据要以数字说话,这样更有说服力)!更何谈让我司协助贵司抢夺绿洁公司的市场份额(第5计:捉住对方对市场份额的期看,让对方权衡利弊)。
为更好地帮助贵司推广此产品,实现我们共同的目标(第6计:异议回异议,这样的做法依然是为了双方更好地合作),我们只能接受9.96元(第7计:提出更低的报价,并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使对方觉得这是精心核算过的)的采购单价。
假如接受此报价,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