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药店:销售的化妆品叫“药妆”
药店销售的化妆品到底属于哪个种类?记者在成都市新鸿路24小时开业的平创连药房店内见到,这里摆满了各类护肤类化妆品。
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这些产品不是一般的化妆品,都有一定药物功效。如在化妆品中添加药物及中药,达到祛斑、美白、祛痘等功效。这些化妆品业内称作“药妆”。
该销售人员指着一款祛痘类化妆品介绍:“这款产品是由皮肤科医生推荐的,产品配方完全公开,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都经过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,且不含公认的致敏源。所以,与同类产品相比之下,它更安全,而且更有祛痘功效。”
在诚惠药房,当记者表明要购买祛痘产品时,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款“医圣2天痘立消”,并且告诉记者“这个产品是纯中药的,效果很好,2天就能见效”。
记者发现,药店出售的还有进口化妆品,大部分都是英文标识,有的标注具有祛斑、美白、祛痘等有特殊作用的保养品,有的就是我们日常用的普通护肤品。
在采访中,多数医药超市的工作人员在推销这些化妆品时,着重突出“药妆”概念,并强调“纯中药”、“安全”、“副作用小”等字眼。但记者调查发现,这些强调为“药妆”的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为大多为“卫妆准字”或“卫妆进字”。
化妆品:借药店专业性走销量
目前,成都市区八九成药店都有化妆品出售,在药店销售化妆品日渐成为一种趋势。为何化妆品如此钟爱药店呢?
诚惠药店的负责人刘涛告诉记者,药店向来在消费者心中具有“专业”“理性”“信任”形象。而在药店销售化妆品,更能给消费者一种安全感。刘涛告诉记者,像痤疮之类的“小型皮肤问题”,医生有时也会建议消费者使用药品类化妆品。药店销售的祛痘、痤疮等类型化妆品销量一直很好。
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,到药店购买护肤品的人确实不少。消费者表示,到药店购买化妆品比较安全。
卫生部门:“药妆”就是“妆”
记者从四川省工商部门获悉,药店销售化妆品没有门槛,只要取得营业执照时,在经营范围中提出化妆品销售申请即可。
“药妆”与一般化妆品到底有何区别,记者采访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。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现在并无“药妆”的批准文号,国产品牌是“卫妆准”字号,国外品牌则需要“卫妆进”字号,显然都属于“妆”字号,而非药品。这些产品与一般化妆品并无实质区别。
成都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科负责人告诉记者,目前我国只有“药品”和“化妆品”之说,还没有“药妆”这一概念。市场上注有“卫妆准字”和“卫妆特字”批号的产品属于化妆品范畴,而不是药品。我国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二条还明确规定,“化妆品标签、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、不得宣传疗效、不得使用医疗术语”。
卫生执法人员提醒,如果在销售过程中,消费者发现产品宣传上注有适应症、宣传疗效、使用医疗术语,首先不要轻信,同时可向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投诉。 本报记者高杨曦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了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和《化妆品命名指南》。规定指出,医疗术语、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被禁止用于化妆品名称。
根据指南,处方、药方、药用、药物、医疗、医治、治疗、妊娠纹、各类皮肤病名称、各种疾病名称等,都属于医疗术语。抗菌、抑菌、除菌、消炎、抗敏、祛疤、减肥、吸脂、瘦脸等,属于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。此外,特效、速效、全方位、极致、换肤、数码等被明确为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