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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工商局整治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、商业促销虚假广告
http://www.mrmama.com.cn/  时间:2011年06月14日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作者:admin
6月8日,重庆市工商局通报,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该市从本月起将加强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、商业促销广告管理,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。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魏彬称,近年来,教育、美容服务行业及各类商业卖场


6月8日,重庆市工商局通报,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该市从本月起将加强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、商业促销广告管理,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。
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魏彬称,近年来,教育、美容服务行业及各类商业卖场促销活动已成为当今消费的热点。与此相关的营销广告在促进和引导消费的同时,其违法违规问题也日益显现。有的机构利用广告对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的效果,对商业促销活动作夸大虚假宣传,欺骗和误导消费者,社会反响强烈。
按照规定,在该市各种媒介发布的教育产品广告不得宣扬“考分至上”的内容,在宣传时不能颠倒教学手段与教学目的的关系;不提倡投机取巧,否定日积月累、厚积薄发的求知理念。广告中不得含有保证解决就业、升学等用语和数据;不能利用教师、学生、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的名义对教育效果进行证明和推荐。如“100%就业保障”、“五十天提高一百分”等广告语言均属违法内容。
在美容服务广告中,禁止利用新闻报道形式介绍医学美容机构及其服务;不得使用卫生技术人员、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的名义、形象,不得利用其名义、形象作效果证明或推荐。未取得《医疗广告证明》的机构不得发布医学美容广告。
根据该规定,商家在做商业促销广告不能设立解释权,“活动最终解释权规XXX所有”此前常见的语言不能再出现在广告中。同时规定,商业促销广告应当标明活动时间、范围、种类;促销广告涉及价格优惠的,标明最低价格或折扣的同时,应标明最高价格或折扣;广告不得使用“跳楼价”、“自杀价”、“秒杀价”等用语进行促销宣传。
重庆市工商局方面表示,即日起,该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查行动,加强对报刊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络媒体的监测和户外广告、印刷品广告的巡查,特别加强对学校周边、公共场所发布的印刷品广告的巡查;严格按照合法性、思想性、艺术性要求审查户外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、商业促销广告。
在专项清查行动中,重庆市工商部门将及时处理违法违规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、商业促销广告发布行为,对违法情节轻微的,责令限期整改,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发布,并依法立案查处。对违法教育产品、美容服务、商业促销广告未及时查处的,重庆市工商局将追究辖区监管人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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