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9月21日广州美博会闭幕后,广州某化妆品企业作为下一届广州美博会的参展企业,在给展会主办方打预付款时发现,合同里的收款方署名为“广州佳美展览有限公司”(简称“佳美”),而2011年却是广东博环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(简称“博环美”),“咦,主办方怎么变了?”
记者就此事向一些参展企业求证,发现这并非个案,而部分企业也表示对于收款方名称的变更并不知情,而是像往常一样给主办方汇了明年3月参展的预付款。
主办方“博环美”变“佳美”?
蹊跷的是,10月14日记者在广州美博会官网(http://www.gzbeautyexpo.com/)看到两则针对广东博美展览有限公司(“博美”)及其大股东马娅女士涉嫌未经许可使用博环美的知识产权,及挪用博环美资金的通知。
其中,通知中严厉地提到“在过去几天里,博环美收集了博美及其大股东马娅女士违法行为的实质证据”,并告诫广大参展商“向其他账户支付的款项将不被承认。”